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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兵团**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第六师部分)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资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兵团**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第六师部分)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至20个工作日结束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程工
邮箱: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