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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开发区人民大街东段道路规划(海烟路—东升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开发区人民大街东段道路规划(海烟路—东升路)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开发区人民大街东段道路(海烟路—东升路);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起点海烟路东侧K1+330.407,****中心K2+491.252,道路全长1160.845米。
2020年 12月编制完成了《****开发区人民大街东段道路规划(海烟路—东升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0年12月21日,****环境局文件对《****开发区人民大街东段道路规划(海烟路—东升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牡市海环承审[2020]08号,同意项目建设。
联系电话:158****0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