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维保服务(第1包)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电梯维保服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电梯维保服务变更公告

“****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变更公告如下:

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台量不低于200台的维保项目业绩”2、招标文件18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上述要求的业绩为已完成的业绩。”

疑问:首先,业绩时间要求“2023年1月1日以来”。事实上,维保合同签订后,服务周期通常是1-3年甚至更久,很多体量大于等于200台的大型维保项目,目前正处于履约实施阶段,但尚未到服务收尾、“全部完成”的节点。招标文件仅认可已完成业绩,不符合维保行业特性,将大量具备同类大型项目运维经验、当前正在承接200台及以上维保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排除在外,限制市场充分竞争,不利于采购人择优遴选服务商。其次,“已完成的业绩”仅代表过去某一段时期的能力,正在履约的项目更能体现当下实际维保服务能力。建议将招标文件18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修改为:上述要求的业绩为已完成的或正在履行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履约在执行证明或者履约完工证明。

答:予以认可。本文件“投标人业绩要求”和“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变更为“正在履约业绩或已履约完成业绩均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2、问:招标文件40页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经中国****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本项目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核心履约内容为电梯设备后期持续维护、故障抢修、客户服务、维修响应等售后保障工作。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侧重评价企业经营信用、合规诚信管理,仅反映企业基础信用水平,与本次电梯维保项目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关联度较低,不能有效衡量投标人维保服务交付能力。为了与本次电梯维保服务需求高度匹配,真实反映投标人设备维保、现场服务、应急保障的综合实力,建议将此条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经中国****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标书代写

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标书代写

答:本项目电梯维保服务包含故障抢修、维修响应、客户服务等全流程服务工作,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能够体现投标人企业经营合规、信用管理水平,是保障项目履约过程中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重要基础条件,与本项目履约要求具有相关性,故本项评分标准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原条款执行。

3、问:烦请明确本次招标电梯的年度检验(检测)费用是否由招标人承担

答:本次招标电梯的年度检验(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不由中标人承担。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市**区长**路900号

邮编:230031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0551-****2793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51-****7407

****

2026年09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1日

附件:变更公告9.11.pdf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