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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庙坝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红枫路至欢喜坪道路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我单位“**市**县庙坝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红枫路至欢喜坪道路改造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修改为:“√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中标人可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并在合同签订后,专业分包工程实施前需将其选择的拟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报招标人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所分包工程相应资质。”
2、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