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中心卫生院甲级创建新增科室设置整改项目,****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区火炉镇。
(2)工程名称:****卫生院甲级创建新增科室设置整改项目。
(3)工程规模及内容:拆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室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
2.2 建设工期: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 个月。
2.3 比选范围:****卫生院甲级创建新增科室设置整改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比选人给出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要求竞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4 本次比选不接受分包。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本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交易中心网(**区)下载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修改、补遗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6年 09 月11日 09 时 00 分至2026年 09月17日17 时 00分(**时间),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到**市**区**街道**东路82号现场报名。按时报名的竞选人才能参加本次比选。
5.竞选文件的递交
5.1 竞选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8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
5.2 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标书代写
5.3 递交地点:**市**区**街道**东路 22 号附 21 号(部分)附 20 号(利丰●**苑一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
联系人: 蔡老师
联系电话: 139****9646
比选代理机构:****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183****3789
2026年 09 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