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至那彭公路灾后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发改投〔2026〕59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1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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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至那彭公路灾后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评估单位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原则同意建设**至那彭公路灾后修复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项目选址:**市**区境内,起点位于G325南北一级公路,途径大路塘村、白禾冲村、**村、平新村、七屋坪村、久隆镇、白鹤村、新圩村、长塘坪村、细岭头村、上那婆垌村、下那婆垌村、那勉村、上独楼村、终点位于那彭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路线总长49.245公里,完全利用段长10.464公里,实际灾后维修长度为33.729公里。维修方案为:铺筑10cm级配碎石调平层约233685平米、洒布1cm沥青碎石封油层约233685平米,并浇筑22cm水泥混凝土面层(弯拉强度4.5MPa)约233685平米;维修现有小桥一座,桥长10米;并对标志标线等交安设施进行恢复。起点至K15+751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为20公里/小时;K15+751~K26+215为**至**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该段路面状况良好,****公司负责管养,按完全利用考虑,不维修;K26+215~K29+110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为20公里/小时;K29+110~K49+245为三级路,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630.56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93.15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9.6749万元,预备费77.739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根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等费用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招标金额,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详见本批复所附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是《******局关于**至那彭公路灾后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项目建成后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0吨标准煤,根据《**壮族****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25〕662号),属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钦****改革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