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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
| **** |
|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第二章 采购需求
采购包2(****采购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 序号 | 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现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更正为 |
| 1 | 附表一:****采购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 附表一:****采购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
| 二、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分配办法 本次招标拟选****公司中标人5家、替补候选人2家。 |
二、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分配办法 本次招标拟选****公司中标人2家、不设替补候选人。 |
2、第五章 合同文本
|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合同书) | 现招标文件(合同书)更正为 |
| 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
| 采购编号:GDHXCG-****012 | 采购编号:**** | |
| 2 | 第二条 咨询人的权利与义务 9、咨询人在咨询服务过程中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第二条 咨询人的权利与义务 9、咨询人在咨询服务过程中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 (1)同一工程项目只能接受一方的业务委托,不得接受同一项目不同委托人的从事造价咨询业务和招投标业务委托;同一工程项目不得既接受编制业务委托,又接受审核业务的委托。若已接受编、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委托的, 必须主动向委托人提出回避; 咨询人及其工作人员与被评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向委托人提出回避。 (2)按照委托人要求进行项目审核或复核(或复审),承接项目审核或复核(或复审)业务的咨询人由委托人从已入库的咨询人当中安排。 (3)按照委托人要求进行驻场审核或场外审核。对委托人要求驻场审核的项目,咨询人必须在**市市区范围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并安排专业审核人员进行驻场审核。咨询人获得项目审核任务后如因驻场人员或专业配置不能满足正常审核需要的,应及时调配专业审核人员以确保项目审核质量与时效。 (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法律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 保密 资料,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5)咨询人在咨询服务过程中,不得擅自与设计、施工等单位联系,如需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底、答疑、会审、造价核对等工作时,必须由委托人组织,咨询人参加,重大事宜的决定应经委托人认可。 (6)必须独立完成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得将本协议所确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7)接受委托从事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还应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操作办法》《****诚信评价加分/扣分标准》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后国家、省、地市或本市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
(1)同一工程项目只能接受一方的业务委托,不得接受同一项目不同委托人的从事造价咨询业务和招投标业务委托;同一工程项目不得既接受编制业务委托,又接受审核业务的委托。若已接受编、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委托的, 必须主动向委托人提出回避; 咨询人及其工作人员与被评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向委托人提出回避。 (2)按照委托人要求进行项目审核或复核(或复审),承接项目审核或复核(或复审)业务的咨询人由委托人从已入库的咨询人当中安排。 (3)按照委托人要求进行驻场审核或场外审核。对委托人要求驻场审核的项目,咨询人必须在**市市区范围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并安排专业审核人员进行驻场审核。咨询人获得项目审核任务后如因驻场人员或专业配置不能满足正常审核需要的,应及时调配专业审核人员以确保项目审核质量与时效。 (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法律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 保密 资料,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5)项目履约期间,若中标人因自身人员调配不足、组织保障不到位等原因,无法满足采购人加急审核工作时限要求,造成采购工作延误、项目节点滞后的,采购人有权按照本项目考核管理制度对中标人予以考核扣分、追责处理。 (6)咨询人在咨询服务过程中,不得擅自与设计、施工等单位联系,如需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底、答疑、会审、造价核对等工作时,必须由委托人组织,咨询人参加,重大事宜的决定应经委托人认可。 (7)必须独立完成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得将本协议所确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8)接受委托从事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还应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操作办法》《****诚信评价加分/扣分标准》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后国家、省、地市或本市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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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英城街道金子山大道
联系方式:0763-****200
名 称:****
地 址:**省**市****示范区****中心C去4层
联系方式:0763-****272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6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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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