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同意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蒸汽管网)项目主管道涉典农河(西夏区段)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审批
宁夏-银川-西夏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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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文号 发布日期 公开时限 所属分类 效力状态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银西审服(批)发〔2026〕188号
2026-09-10长期公开
部门文件有效
****管理局主动公开
****关于****开发区集中供热(蒸汽管网)项目主管道涉典农河(**区段)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09-10

**高新技术****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开发区集中供热(蒸汽管网)项目主管道涉典农河(**区段)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已收悉。经审查及专家会评审,该申请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开发区集中供热(蒸汽管网)项目主管道涉典农河(**区段)****开发区**站南入站线路以西,南环高速以北,六**路以南,主管道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20076°,北纬38.442212°;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6.081780°,北纬38.444854°。项目**蒸汽管道主线总长度约3.76km,其中沿河段长3.43km,主管道自******公司围墙外1m接出口,****公司的围墙向南敷设至林带,然后向西沿典农河左岸敷设,管道敷设至宏图街继续向北敷设至中节能国机联合****公司。

二、建设方案暨防洪标准

基本同意建设方案暨防洪标准。

(一)建设方案: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蒸汽主管道自******公司围墙外1m接出口,****公司的围墙向南敷设至林带,然后向西敷设,其间与G2004**绕城高速大体平行,管道敷设至宏图街继续向北敷设至**高新技术****公司能源站内换热器,管线长约3.76km,管径DN300,设计压力1.65MPa,设计温度290℃,管道敷设方式以直埋为主要敷设方式。其中主管道K0+532-K0+592段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内管道长度为60m,位于左岸河道管理范围线内侧0~12m;K1+344-K1+813段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内管道长度为469m,位于左岸河道管理范围线内侧0~4.8m,其余段均布置于河道管理范围外。

(二)项目**蒸汽主管道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要求。

三、洪水影响分析及评价结论

基本同意洪水影响分析及评价方法、参数取值、计算结果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规定,基本同意《评价报告》。

(二)项目区段典农河(**区段)现状无规划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对防洪规划无影响。

(三)项目所在河道行洪断面50年一遇设计洪水情况下1#、2#断面流量为6.0m3/s,3~5#断面流量为14.97m3/s,各断面对应水位为1115.15~1113.48m。

(四)本次设计蒸汽管网主管道均在河岸外侧,不占用河道行洪断面,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无影响,亦不会造成河道壅水。

(五)项目设计主管道敷设位置均位于河道行洪断面以外,且布设高程均高于50年一遇洪水位高程,不受河道洪水冲刷影响,亦不会对河道自然冲刷产生影响。

(六)项目建成后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岸坡稳定、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基本无影响。

(七)项目区段现状有典农河(**区段)滨岸带灌溉设计工程。本项目主管道沿河**侧,部分段落位于节水灌溉管网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应避让节水灌溉管网主要设施,若无法避让,应与运行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对施工影响的管网拆除保存,待施工结束后对灌溉管网进行恢复,确保灌溉管网正常运行,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四、要求

(一)工程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须遵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机关提出申请,得到许可后方可施工。

(二)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工程建设期间,必须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三)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减少机械的跑、冒、滴、漏,避免污染河流,作业时产生的油类、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应清出外运,严禁倾倒于河道中。

(四)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施工场地,彻底清除弃土弃渣,恢复河道原貌,并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

(五)建设项目涉河段在今后的水利、防洪工程建设中,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不得阻挠工程建设,须服从水利、防洪工程相关建设需求,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建设项目管道涉河段保护范围在今后的水利、防洪工程建设中,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须服从水利、防洪工程相关建设需求,并承诺“该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不妨碍河道主管部门对所涉及河道整治、砌护等其他水利工程规划的实施,****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若因水利工程建设需要,本项目及防洪影响的相关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相关损失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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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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