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文号银西审服(批)发〔2026〕188号 |
| 2026-09-10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有效 |
| ****管理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2026-09-10
**高新技术****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开发区集中供热(蒸汽管网)项目主管道涉典农河(**区段)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已收悉。经审查及专家会评审,该申请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开发区集中供热(蒸汽管网)项目主管道涉典农河(**区段)****开发区**站南入站线路以西,南环高速以北,六**路以南,主管道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20076°,北纬38.442212°;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6.081780°,北纬38.444854°。项目**蒸汽管道主线总长度约3.76km,其中沿河段长3.43km,主管道自******公司围墙外1m接出口,****公司的围墙向南敷设至林带,然后向西沿典农河左岸敷设,管道敷设至宏图街继续向北敷设至中节能国机联合****公司。
二、建设方案暨防洪标准
基本同意建设方案暨防洪标准。
(一)建设方案: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蒸汽主管道自******公司围墙外1m接出口,****公司的围墙向南敷设至林带,然后向西敷设,其间与G2004**绕城高速大体平行,管道敷设至宏图街继续向北敷设至**高新技术****公司能源站内换热器,管线长约3.76km,管径DN300,设计压力1.65MPa,设计温度290℃,管道敷设方式以直埋为主要敷设方式。其中主管道K0+532-K0+592段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内管道长度为60m,位于左岸河道管理范围线内侧0~12m;K1+344-K1+813段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内管道长度为469m,位于左岸河道管理范围线内侧0~4.8m,其余段均布置于河道管理范围外。
(二)项目**蒸汽主管道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要求。
三、洪水影响分析及评价结论
基本同意洪水影响分析及评价方法、参数取值、计算结果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规定,基本同意《评价报告》。
(二)项目区段典农河(**区段)现状无规划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对防洪规划无影响。
(三)项目所在河道行洪断面50年一遇设计洪水情况下1#、2#断面流量为6.0m3/s,3~5#断面流量为14.97m3/s,各断面对应水位为1115.15~1113.48m。
(四)本次设计蒸汽管网主管道均在河岸外侧,不占用河道行洪断面,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无影响,亦不会造成河道壅水。
(五)项目设计主管道敷设位置均位于河道行洪断面以外,且布设高程均高于50年一遇洪水位高程,不受河道洪水冲刷影响,亦不会对河道自然冲刷产生影响。
(六)项目建成后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岸坡稳定、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基本无影响。
(七)项目区段现状有典农河(**区段)滨岸带灌溉设计工程。本项目主管道沿河**侧,部分段落位于节水灌溉管网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应避让节水灌溉管网主要设施,若无法避让,应与运行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对施工影响的管网拆除保存,待施工结束后对灌溉管网进行恢复,确保灌溉管网正常运行,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四、要求
(一)工程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须遵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机关提出申请,得到许可后方可施工。
(二)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工程建设期间,必须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三)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减少机械的跑、冒、滴、漏,避免污染河流,作业时产生的油类、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应清出外运,严禁倾倒于河道中。
(四)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施工场地,彻底清除弃土弃渣,恢复河道原貌,并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
(五)建设项目涉河段在今后的水利、防洪工程建设中,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不得阻挠工程建设,须服从水利、防洪工程相关建设需求,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建设项目管道涉河段保护范围在今后的水利、防洪工程建设中,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须服从水利、防洪工程相关建设需求,并承诺“该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不妨碍河道主管部门对所涉及河道整治、砌护等其他水利工程规划的实施,****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若因水利工程建设需要,本项目及防洪影响的相关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相关损失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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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