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钦南区灾后农村道路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广西-钦州-钦南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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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区灾后农村道路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发改投〔2026〕61号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1日
效力状态:
关于**区灾后农村道路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8-21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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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区灾后农村道路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评估单位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原则同意建设**区灾后农村道路重建工程(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项目选址:**市**区境内,各乡镇受损道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按原有道路设计标准拟修复挡土墙35807立方米,路面84831平方米,涵洞84道,桥梁2座。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234.08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14.25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9.838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根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设备等费用均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招标金额,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详见本批复所附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是《******局关于**区灾后农村道路重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项目建成后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0吨标准煤,根据《**壮族****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25〕662号),属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钦****改革局

2026年8月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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