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消除院区设施安全隐患、保障诊疗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拟对我院发热门诊渗漏水等设施实施零星修缮维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房屋修缮及综合维修能力的专业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发热门诊漏水等零星修缮项目。
(二)项目地点:****院内相关科室(发热门诊、检验中心、胸外科等)。
(三)项目现状及主要内容:我院部分科室设施出现不同程度损坏,影响正常使用及院容院貌,需及时维修,主要内容包括:
1. 发热门诊:房屋渗漏水问题排查及防水补漏维修;
2. 检验中心:破损玻璃拆除、更换及密封修复;
3. 胸外科:损坏厕所门的维修或更换,恢复正常使用;
4. 院内其他临时性、应急性零星修缮事项(具体以现场勘查及院方实际派工为准)。
上述维修点位分散、工种涉及防水、玻璃、门窗及水电泥木等,需专业单位现场勘查后逐项制定维修方案、编制报价并组织施工。
(四)服务方式:供应商报名→供应商现场实地勘查→逐项出具维修方案及分项预算报价→我院评审择优确定承接单位→按需进场施工→完工验收+质保。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房屋修缮、防水工程、玻璃及门窗安装维修等相关业务内容。
2. 具备承接房屋防水补漏、玻璃更换、门窗维修及水电、泥木等多工种综合维修的专业能力,拥有固定成熟的施工团队及施工设备,具有较丰富的同类零星修缮、物业维修经验,应急响应及时。
3. 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名单。
4.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及质保体系,能够提供及时的维修响应和合规的工程质保服务,对突发、应急维修可做到限时到场处置。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遴选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登记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联系我院总务科完成报名登记,登记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相关维修工程业绩证明等基础资料。
(二)现场勘查
我院统一组织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勘查时间另行通知。供应商需自行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场,逐一排查发热门诊渗漏点位、检验中心玻璃规格及破损情况、胸外科厕所门损坏情况等,充分了解全部维修内容、施工环境及施工难点。所有供应商必须参与现场勘查,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方案及预算报送
现场勘查结束后,各供应商需结合现场实际,编制完整、详细的《零星修缮维修方案》及《工程预算报价书》,按各点位、各维修事项分别制定方案和报价,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 各点位现场问题排查分析、维修必要性及施工条件说明;
2. 详细维修工艺、施工流程、材料品牌规格(含防水材料、玻璃、门窗及五金配件等主材型号参数)、施工工期计划;
3. 分项编制工程预算明细(含主材费、辅材费、人工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形成各维修事项报价清单并列明综合单价,便于据实结算;
4.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方案(含诊疗区域患者安全防护、噪音粉尘控制、错峰或夜间施工安排等);
5. 应急响应时限、售后服务、质保期限及后期维保方案。
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至我院指定科室,逾期报送视为无效。
(四)评审遴选
我****小组,对各供应商报送的维修方案、分项报价、企业资质、工程业绩、应急响应时效、质保服务、施工工期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结合方案可行性、报价合理性、企业专业性及应急保障能力择优确定最终承接单位,评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入围单位。
四、工期、响应及质保要求
(一)施工工期及响应: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项目实际制定合理工期,严格按约定完成各项维修;对突发、影响诊疗秩序的应急性损坏,应在接到我院通知后限时到场、尽快修复。施工期间需规避诊疗高峰,减少噪音、粉尘对患者及院区正常秩序的影响,做好现场安全防护。
(二)质量标准:所有维修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防水补漏做到不渗不漏,玻璃、门窗安装牢固、开闭正常、使用安全,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质保要求:成交项目需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质保期(防水防漏部位供应商可自主承诺更长质保期限),质保期内出现同类渗漏及玻璃、门窗等质量问题,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上门维修、更换。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6年9月9日—9月14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县老隆大道83号****1****党政办;
(四)联系人:邹主任,联系电话:0762-****594、178****7234;
(五)院内现场实地勘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六、其他说明
1. 本次遴选仅为确定零星修缮项目维修服务供应商,我院不保证所有报名单位均能入围,未入围单位无任何补偿。
2. 各供应商需对所提供的资质资料、维修方案、报价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列入我院**黑名单。
3. 供应商勘查现场、编制方案、报送资料等全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自身承担,我院不承担任何费用。
4. 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需严格遵守我院院区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承担施工期间全部安全责任。
5.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6. 采购监督部门及电话:纪检监察科,0762-****12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