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高性能玻璃纤维毡新材料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 ||
| 索引号 | **** | 分类 | 审批公示 其他 公示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6-09-11 |
| 文号 | 关键词 | ||
| 文件下载 | ****高性能玻璃纤维毡新材料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
| 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关于****高性能玻璃纤维毡新材料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0038。
Email:****@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编:223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高性能玻璃纤维毡新材料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经济开发区双洋**侧、斯迪克大道西侧
三、建设单位:****
四、环评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厂房及附属用房约1.8万平方米,购置短切机、纤维开松/梳理机、缝编机、分切机、成品收卷机,外购玻璃纤维原料。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生产高性能玻璃纤维毡新材料1万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短切、开包、混棉、开松、梳理、编缝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按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分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同时做好台账和系统登记管理工作。
****环境局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