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交管支队警用穿戴式装备-智能AI眼镜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交管支队警用穿戴式装备-智能AI眼镜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7991.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交管支队警用穿戴式装备-智能AI眼镜建设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相关规定,围绕本项目采购技术需求、履约服务标准、政府采购现行政策法规依据、市场同类产品服务供给现状、潜在供应商从业资质与专属技术权属等核心内容,开展逐项核查、实地研判及专项综合论证工作。经专家组集体研讨,现就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出具论证结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单位:********支队。
(二)项目名称:交管支队警用穿戴式装备智能 AI 眼镜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Glass3 Pro(AT104)警用智能 AI 眼镜及配套灵讯安防管理平台、灵讯智眸手机 APP,包含硬件设备、配套软件系统、系统对接开发、安装部署、联调测试、人员培训、原厂质保、系统升级维护、配镜配套服务等全套内容。
(四)项目用途:用于**交管街面巡逻、人车核查、大型活动安保、现场接处警、缉查布控、预约通行核验、交通违法辅助执法等实战业务。依托智能眼镜第一视角完成人脸、车牌、非机动车识别采集,实现嫌疑目标实时预警、执法音视频记录、警情任务下发处置,打通**移动信息网与**网安全业务链路,支撑交管路面执法、稽查布控、物证留存、交通业务数据核验等**交管执法工作。
(五)论证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二、单一来源采购理由论证
(一)项目属性特殊,属于**交管执法专用穿戴装备
本项目采购Glass3 Pro(AT104)警用智能 AI 眼镜整套软硬件系统,服务于****交管一线路面执法实战工作,设备硬件参数、警用定制操作系统、灵讯安防管理平台、灵讯智眸 APP、交管业务对接能力、原厂专项技术服务为刚性硬性要求。硬件层面对双目衍射光波导显示、人车识别检出率与识别准确率、定向降噪拾音、整机重量、宽温工作环境、跌落防护、磁吸外挂续航电池等设置刚性指标;软件业务层面要求实现 5 万条人脸库、30 万条车牌库离线下发识别,支持人车同步检测识别、任务下发处置、执法记录闭环管理;业务对接层面需打通阳光警务、**一交管业务数据,实现景区 / 货车预约通行核验、准驾不符、假套牌、缉查布控预警推送、执法辅助提示等交管专属业务能力。
本项目整套软硬件与普通消费级AR 智能眼镜存在本质区别,属于**交管执法专用穿戴技术装备,对产品原厂技术权属、**场景定制开发能力、交管业务接口打通能力、原厂授权售后运维具有强制性要求,不适用普通市场化竞争采购。
(二)产品专有技术权属明确,授权销售履约链条具备排他性
Glass3 Pro(AT104)警用智能 AI 眼镜、Yodaos?sprite enterpriseV1.0 警用企业版操作系统、灵讯安防管理平台、灵讯智眸 APP 为对应厂商专有定制化产品,硬件光学方案、端侧人车识别算法、离线人车库下发预警引擎、跨网安全数据交互机制、交管业务适配模块均属于原厂专有技术,整套软硬件为一体化成套解决方案:
1.Glass3 Pro(AT104)智能眼镜硬件、警用定制操作系统为原厂专属产品,端侧人车识别算法、离线预警能力深度耦合硬件芯片与光学系统,无法由第三方直接替换改造;
2.灵讯安防管理平台、灵讯智眸 APP 为该警用眼镜配套专属管控软件,实现设备批量管理、视图库管理、任务下发、识别记录、执法记录闭环管理,软硬件深度绑定,不兼容第三方 AR 眼镜终端;
3.针对**交管业务场景,******厅****研究所业务协同对接,打通阳光警务、**一交管业务数据,实现预约通行核验、人车跨省核验、缉查布控预警、执法辅助提示等定制化业务功能,该业务适配成果为专项场景定制成果;
4.项目履约包含设备部署对接开发、警员实操培训、1 年原厂质保、系统迭代升级维护、磁吸配镜配套服务,全套服务能力需要原厂完整技术授权支撑。
本项目**交管实战场景下完整供货、软件平台授权、业务接口对接调试、原厂技术运维服务,只能通过具备完整原厂授权链路的供应商实现。非授权主体无法取得警用版完整软硬件、端侧人车识别算法授权、交管业务对接技术资料,不具备完整项目履约能力。
(三)市场核查无等效替代主体,不具备公开充分竞争条件
经市场核查,市面其他品牌AR 智能眼镜产品无法同时满足本项目全部技术及业务硬性需求,难以一并实现以下全部指标:硬件整机重量 54g、双目衍射光波导单绿色显示、视场角 30°、中心光栅透光率>85%;人脸检测检出率≥99%、准确率≥98%,车牌检测检出率≥99%、准确率≥98%,人车画面同步识别;支持 5W 人脸、30W 车牌离线库下发;支持磁吸充电、外挂胶囊电池续航拓展、25℃~55℃宽温工作、1 米跌落防护;配套专属灵讯安防管理平台、灵讯智眸 APP,实现设备运维、视图库管理、处警任务闭环;完成与阳光警务、**一交管业务打通,实现预约通行核验、缉查布控预警推送、现场执法辅助提示等交管定制业务。
市面通用AR 穿戴设备仅可实现基础音视频采集,缺少**端侧离线人车识别能力、整套一体化管控平台,不具备**交管现有业务系统对接适配成果,无法满足交管路面执法业务闭环、数据安全隔离、实战预警应用的刚性要求。其他市场主体即便提供通用 AR 眼镜硬件,也无法提供成套警用定制软件、已落地交管业务对接成果、原厂算法授权、全套原厂技术质保升级服务,不能满足**交管执法办案设备稳定运行、业务适配、数据安全合规的硬性要求。
综上,市场无能够完整匹配全部需求的等效替代产品及对应履约供应商,本项目不具备公开充分竞争条件。
(四)采购方式符合法定单一来源情形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情形,是指货物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Glass3 Pro(AT104)警用智能 AI 眼镜整套软硬件系统使用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与定制化交管业务适配成果,**交管路面执法场景对软硬件一体化匹配、业务接口打通、原厂授权运维、数据安全合规存在特殊实战要求,只能从取得完整原厂授权、具备交管业务适配能力的特定供应商处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合法合规、依据充分。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开发区阳关大道28 号中国西部(**)高新****基地 1、2、3、4 号楼(3)1 单元 15 层 3 号
二、公示期限2026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四、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信息联系人:潘若娟
联系电话:0858-****691
联系地址:**省**市钟**路43号
(二)财政部门联系人:欧阳主任
联系电话:0858-****301
联系地址:**省**市**区花渔路14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
联系人:罗青
联系电话:156****5525
联系地址:**省**市**区凉都大道凉都里C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