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海螺三期光伏发电项目

审批
湖南-常德-石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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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11

项目名称 **海螺三期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石****社区一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55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刘小平
联系人 朱修建 联系电话 191****7988
项目投资(万元) 1400 环保投资(万元) 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6-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公司厂区辅材堆棚、原煤堆棚、石灰石堆棚****电站,建设总面积约为55000平方,总装机容星5MW。主要建设内容为分布式光伏组件,逆变器及电网统入配衰设备的购置和安装。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企业年用电量(或预测用****电站发电量的50%,配套储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主要是施工噪声,运营期基本无噪声影响,仅变压器电磁噪声。针对施工噪声,加强现场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施工中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也将施工,减少噪声污染。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较少接触时间,并按要求规范操作,使施工机械的噪声维持在最低水平,对高噪声设备的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耳罩等。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几乎无废水产生,仅有少量施工材料和设备清洗以及雨水径流。施工废、污水的主要成分是少量泥沙,统一进行处理,与雨水汇流后一起对泥浆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尾水通过厂内原有排水系统进行回收处理。
承诺:**** 刘小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小平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2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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