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沙梁子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审批
新疆-哈密-伊吾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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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11

项目名称 **市**县吐葫芦乡沙梁子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吐葫芦乡沙梁子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1736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苏杰
联系人 李森 联系电话 133****6311
项目投资(万元) 2550 环保投资(万元) 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8-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2条路线,全长约2.666km,路基宽8m,机动车道宽7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其中:1号线全长1.143km,2号线全长1.523km。同步实施路基、路面、桥涵、照明、绿化给水管道等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严禁在工地燃烧各种垃圾 废弃物2、尽量使用尾减少 施工运输车辆往来产生的 扬尘污染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直接通过污水管排放至乡镇排水管网
固废 环保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由削坡产生的废渣,但建设中随时清运,对环境影响小。建筑垃圾及生****垃圾场分开处理。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1、所有车辆严格在规定的线路上行驶不随意驶入施工场地以外或施工便道以外的区域。严格在设计指定的取料场取料,不乱挖、乱掘、乱弃。2、取料场、施工便道、拌合站及各类生产生活用场地使用完毕后及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推平恢复。
承诺:**** 苏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苏杰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