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归集项目 | ||
| 品目 | 其他农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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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1日 11:3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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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9月21日 14: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网上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26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763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西路12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5-****395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江东街18号1栋8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丽 | ||
| 项目概况 2026年**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归集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9-21 14: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归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68万元
采购需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5〕34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宁区实际,组织实施2026年**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归集项目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1月15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6-09-21 14:0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时间:2026-09-21 14:0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2本项目在“**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3供应商通****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电子标服务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230633ce9.html
7.4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提交响应文件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7.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7.7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根据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西路120号
联系人:李昊
联系电话:025-****3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江东街18号1栋7层
联系人:周杰
联系电话:137****7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杰
电话:137****7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