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厂建设项目(****)第一次公示 |
| 2026-09-11 |
|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县九合****园区内,于规划区内产业纬三路与产业经三路交叉口西南角 投资金额:9402.14万元 建设内容:1座****污水处理厂;收集调配组合池4590立方米、高浓水生化组合池单组容积2512立方米,高浓水生化组合池单组容积2512立方米,综合生化组合池单组容积7994.37立方米,综合生化组合池单组容积7994.37立方米,末端深度处理组合池2476.51立方米,高效厌氧反应区基础单组198平方米,高效厌氧反应区基础单组198平方米,高盐水预处理装置基础53平方米,初期雨水池520立方米,药剂罐区329平方米,停车棚30平方米,辅助用房1建筑面积680.35平方米,辅助用房2建筑面积390.6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598平方米,门卫29.14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186****7329 邮箱:****@163.com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大****公司 单位地址:******科技城民生路169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73****6151 联系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附件1:公众意见表.pdf133.6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