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配套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配套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变更内容:
1.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
“四、13、(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金额进行填报,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时的规定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四、15、(1)规费:投标时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规费金额填写,结算时按2020《**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
更正为:
“四、13、(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费率进行填报,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时的规定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四、15、(1)规费:投标时按Ⅰ档费率填写,结算时按2020《**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
2.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
“标段投资额:****896.49元(其中:暂列金额为207044.6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 / 元,规费为 31380.48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84774.08 元)。”
更正为:
“标段投资额:****896.49元(其中:暂列金额为207044.6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 / 元,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具体费率以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7最高投标限价中: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96.49元(其中:暂列金额为207044.6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 / 元,规费为 31380.48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84774.08 元)。”
更正为: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96.49元(其中:暂列金额为207044.6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 / 元,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具体费率以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因本次更正的影响,现将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9月28日10时00分,保证金缴纳时间同步顺延至在2026年9月28日10时前到帐(以到账时间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2563
地 址:**省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