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投审〔2026〕53号
****门市**区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医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市**区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人医〔2026〕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扎实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质增效,精准补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短板,****门市**区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门市****总院及医共体下辖7家基层分院。建设内容包括统筹****中心(包括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病理、消毒供应),配套中心药房与智慧药学平台;对3家分院实施基础改造与功能提升,总改造面积3189.71平方米;更新配置医疗设备375台(套);配置医共体DR巡回车1辆、基层分院救护车4辆;建设4大类信息系统等。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1536.5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155.00万元,勘察费11.20万元,设计费42.13万元,监理费99.29万元,设备费8579.38万元,其他费用1649.5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政策性资金、****医院自筹资金等途径解决。
四、建设工期:2026年12月-2028年12月。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海绵城市建设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七、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本工程招标核准依据及有关招投标事项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招标方式详见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九、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为:**市**区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门市**区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新府办函〔2026〕602号)、《****门市**区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的复函》(新财社函〔2026〕28号)等。
十、请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照本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编制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并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审批。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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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
|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项目总投资为11536.5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155.00万元,勘察费11.20万元,设计费42.13万元,监理费99.29万元,设备费8579.38万元,其他费用1649.51万元。 3.其他费用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需按政府采购规定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程序,****政府采购有关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