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县南屿镇乌**南大道21号群升**城(四期)3#楼10层1001商业 | 946,383.58元 | 98.17 |
合同包1:
工程类(****)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五四北院区医技楼一层北侧及屋面配套设施提升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 | 合同签订后 (75) 天内交货 | 项 | 江文杰 | 闽135********05029 | 946,383.58 |
| 采购人代表: | 林岩 |
| 评审专家: | 林航 、 蔡荣富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下浮20%,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上(不含)的下浮30%,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费率标准:100万元(含)以下按照1%收取;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按照0.7%收取,最低1000元执行。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中信银行**江滨路支行, 账号:761********0001847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五四北院区医技楼一层北侧及屋面配套设施提升:0.757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审查情况:****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 2.1******公司响应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12、报价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附件工程量清单作出逐项、完整的报价且不得修改附件工程量清单内容。未对附件工程量清单作出报价或修改附件工程量清单的均视为无效报价,请各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二次报价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阶段须提供二次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小组评审,******公司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2******公司和高盛达(**)****公司响应文件均未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12、报价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附件工程量清单作出逐项、完整的报价且不得修改附件工程量清单内容。未对附件工程量清单作出报价或修改附件工程量清单的均视为无效报价,请各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二次报价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阶段须提供二次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小组评审,******公司和高盛达(**)****公司的符合性审查均不通过。 2.3****小组评议,****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中鑫宏海****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和**省****公司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本采购包未触发异常低价审查,****小组审查,****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中鑫宏海****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共10家供应商异常低价审查结果为通过。
名称:****
地址:**市**区鼓东路102号
联系方式:林工059****0520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 陈东英、陈诗琦0591-****35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陈东英、陈诗琦
电话:059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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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