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空新材料产业建设项目一期(7#、10#厂房适应性改造)结算复审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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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9-18 11:00标书代写

收货地址: **省/**市/**区

详细地址: **省****经济开发区**街道西郊路与西二路交叉口西南侧**航空产业城航空结构部件加工产业园

**航空新材料产业建设项目一期(7#、10#厂房适应性改造)结算复审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航空新材料产业建设项目一期(7#、10#厂房适应性改造)结算复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拟对**航空新材料产业建设项目一期(7#、10#厂房适应性改造)结算复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航空新材料产业建设项目一期(7#、10#厂房适应性改造)结算复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QSZ-XB****090140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邀请范围:全网公开

5.资金来源:自筹

6.采购需求: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对**航空新材料产业建设项目一期(7#、10#厂房适应性改造)工程结算初审成果及结算资料进行复审,重点核查初审工程量计算准确度、清单及定额套用规范性、材料设备价格合理性、各项取费合规性、变更签证资料真实性与完整性,并出具结算复审报告,具体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7.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服务费由基本费用和追加费用两部分组成。基本费用按《**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黔造价协〔2021〕10号)附件1序号10“工程结算复审”标准计取,以该文件对应标准费率作为最高限价,供应商在此基础上按下浮率报价,基本费用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0%(即实际服务费率不得高于标准费率);追加费用按核减(增)金额超出送审金额10%部分×4%的固定费率计取,不参与报价下浮竞争。

8.服务地点:**省****经济开发区**街道西郊路与西二路交叉口西南侧**航空产业城航空结构部件加工产业园(及根据审核需要约定的其他场所)。

9.合同履约期限:自收到完整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之日起计算20日内。

10.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且其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其中包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设施、造价咨询软件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2.4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2.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且注册单位须为供应商本单位;(2)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不含当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3)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本项目的结算复审工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标书代写

2.6拟派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涉及厂房土建、钢结构、机电安装等专业),配备不少于3名具有相应执业能力的造价人员:(1)团队中至少1名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除注册造价工程师外的其他团队人员,应具有工程造价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背景,具备相应的造价复审工作经验;(3)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格证书扫描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不含当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标书代写

2.7信用记录要求: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须满足以下信用要求:(1)未因造价咨询执业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无出具虚假审核报告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同时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日内“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截图,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代写

2.8利益冲突与回避要求:(1)供应商须与本项目(即“**航空新材料产业建设项目一期(7#、10#厂房适应性改造)”)的施工单位不存在任何股权、隶属、利害关系;(2)凡为本项目提供过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结算初审(结算审核)服务的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3)供应商须提供《无利益冲突及回避承诺函》(格式自拟),对上述回避事项逐项作出明确承诺,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11:00标书代写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市州。

3.提交响应文件方式:电子响应文件1份。电子标服务

四、报价及成交确定标准

供应商按照《**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黔造价协〔2021〕10号)工程结算复审标准进行下浮率报价,按报价下浮率由高到低评审,报价下浮率最高者(即优惠幅度最大者)且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人。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按本公告的响应文件格式范本制作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密封包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在公告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公告的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不予接收。

2.响应文件评审: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资格要求的,按供应商报价下浮率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人。

3.结果通知: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本公告媒介公示成交结果。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4496

****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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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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