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拟对**达****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处置债权合计为19388.16万元,其中本金12845万元、利息6543.16万元(利息计算至2026年8月20日),案件受理费70.21万元。资产分布地区为**市,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基本情况
**达****公司债权本金余额为12845万元,利息为6543.16万元(截至2026年8月20日),债权总额为19388.16万元。案件受理费70.21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的18225.59平方米房产及30441.9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质押物为价值30752万元的取暖费收费权。保证人为林**、傅顺治、林诗阳、黄秋蓉。该债权已诉讼。
二、债务企业概况
**达****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82547A,法定代表人:林**,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成立日期: 2010-10-12,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核准日期:2015-12-21,企业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2010-10-12至2030-10-11,所属行业:热力生产和供应,所属地区:**省**市**区,登记机关:****管理局,注册地址:**市**区**南街8号,经营范围:热力供暖、空调制冷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概况
1.林**,男,汉族,住址为**省**市。
2.傅顺治,女,汉族,住址为**省**市。
3.林诗阳,男,汉族,住址为**市**区。
4.黄秋蓉,女,汉族,住址为**省**市。
四、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房产情况:**达****公司名下位于**市**区**南街的综合楼4104.95平方米、变电所648.19平方米、热力泵房1056平方米、锅炉房12281.45平方米、泵房135平方米;上述房产已办理了抵押登记并已诉讼确权。
2.抵押土地使用权情况:**达****公司名下位于**市**区**南街的抵押土地使用权一宗,面积30441.93平方米,为公共设施出让用地,使用年限剩余37.12年,该土地使用权已办理了抵押登记并已诉讼确权。
3.质押物为价值30752万元的取暖费收费权,已办理了质押登记并诉讼确权。
五、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8)与债权转让方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6年9月9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4-****0285
传真:024-****0234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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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