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水电布尔津县风电项目(五期60万千瓦)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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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粤水电**县风电项目(五期60万千瓦)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 有效性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9-10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粤水电**县风电项目(五期60万千瓦)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粤水电**县风电项目(五期60万千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344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粤水电**县风电项目(五期60万千瓦)

粤水电**县风电项目(五期60万千瓦)位于场址位于**地区**县主**西南方向约 25km,北侧临近 S319 省道,东侧临近 G217 国道,场区内部及南侧分布既有乡村道路,对外交通条件便利;****中心地理坐标 E86°33′09.109″,N47°34′27.757″。项目距离额尔齐斯河最近距离 11km。建设性质为**。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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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 600MW,安装 60 台单机容量 10.0MW 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箱式变压器、场内检修道路、35kV 集电架空及电缆线路;不**施工营地,施工生产生活依托粤水电**县风电项目(三期 50 万千瓦)220 千伏升压汇集站既有施工营地,不再新增临建设施;项目配套的 220kV 升压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不在本次报告表评价范围,与本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运营期运维人员、生活办公全部依托配套 220 千伏升压汇集站,本风电场场内不设置运维生活设施。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37.6m2,其中永久占地 570287.6m2,临时占地 ****350.0m2,总投资1947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15%。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格划定施工红线边界,风机基础、道路开挖、物料堆放、机械作业全部限定在审批占地范围内,严禁车辆、人员越界碾压损毁天然牧草地、灌木林地;严禁私自开辟施工便道,运输机械全部利用规划场内道路及既有外部公路通行。施工前对扰动区域剥离≥20cm 腐殖表土,分区集中堆存,全部采用防尘土工布全覆盖,配套临时截排水、压盖防护,防范风蚀、雨水冲刷造成表土流失。严格优化施工时序,大风、沙尘、降雨天气立即停止土方开挖、回填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减少对区域小型野生动物的人为惊扰;加强施工人员环保宣教,禁止捕猎野生动物、滥采原生植被。 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土石方做到场内全部平衡,不得随意堆弃;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全部临时构件,清理场地建筑垃圾;风机吊装平台、施工便道、电缆开挖扰动区平整后回铺原有剥离表土,播撒早熟禾、沙生针茅、驼绒藜等本土耐旱草种;非必要保留的施工便道予以拆除复垦,保留检修道路做好边坡固土防护;落实不少于 1 个完整生长季植被封育管护,降低土地沙化、水土流失风险。风机、架空集电线路落实警示涂装、驱鸟装置,候鸟迁徙季节(每年 45 月、910 月)开展场区鸟类巡护监测,常态化开展场区植被巡查,对退化、受损区域及时补播修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 “六个百分百” 管控,土方开挖、堆土、砂石建材 100% 防尘网全覆盖;施工场地、临时施工道路定时洒水抑尘;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作业。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密闭篷布遮盖,出场车辆冲洗干净,禁止沿途抛洒。工程机械、运输车辆使用达标低硫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执行 GB****12014 标准。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 2 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无混凝土搅拌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经自然蒸发,不外排。施工营地依托既有升压站施工营地,设置移动环保公厕、防渗污水收集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粪污全部由吸污车定期转****处理厂处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三级标准,严禁野外就地排放。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地表水体,施工全过程严禁向沟谷、荒滩倾倒任何废水废液。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剩余土石方全部用于道路铺设材料和场地平整,不得随意弃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填埋场统一处置。运营期风机、箱变检修产生报废零部件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设备厂家回收再利用;箱变配套 4m3 防渗贮油坑,满足单台箱变 100% 事故排油量;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废劳保用品等属于 HW08、HW49 危险废物,全部依托配套 220kV 升压汇集站已建危废暂存间分区贮存,落实防渗、防雨、围堰、标识,建立完整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处置,不在风电场野外现场长期贮存。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废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8:00)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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