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华电佛****社区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等项目)》的批后公告
《**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华电佛****社区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等项目)》******局批复同意(规模落实方案编号为:****)。根据规定,现就方案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局
二、批准时间:2026年9月9日
三、公告内容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华电佛****社区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等项目有11.9596公顷用地不符合《**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需通过编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华电佛****社区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等项目的顺利推进。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我分局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华电佛****社区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等项目)》,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涉及2个项目,共2个地块,总面积11.9596公顷,其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图斑1个,面积0.2834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图斑1个,面积11.6762公顷(详见附表)。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使用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也不涉及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控制线。******厅工作要求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规模落实图件
(见附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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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