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结合建设项目特点,现对“**县查班河12支线建筑用**岩矿开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县查班河12支线建筑用**岩矿开采项目
(2)项目性质:**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省**地区**县县**南约25km处
(5)建设内容:****采石场占地面积33397m2,排土场占地面积1950m2,表土场占地面积2900m2,生产规模合计5.12万m3/a,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服务年限为5年,产品为建筑用**岩,建设一条碎石加工生产线,年加工量5.12万m3/a,同步建设环保设施、雨水收集池、截流沟等。
(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郐作洪
联系电话:0457-****30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电话:0451-****0101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