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单位:
****二期项目建设工作,我局拟采购该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此项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心二期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46.62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委派本项目总监1人、监理员1-2人,均需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报名材料
(一)报价表(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格式自理;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派遣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企业最近两年类似业绩;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备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2.证明材料中提及的近三个月,特指2026年6月-2026年8月。
(六)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合法有效的公章。
四、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6日18:00
(二)地点:****民政局202办公室
(三)参与方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单位提交报名材料(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文件密封,文件袋粘贴处粘贴密封条及盖章,****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逾期提交,我单位将拒绝接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
五、选取方式
我局将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资质、业绩、报价等材料,综合选取优质的单位开展此项技术服务工作。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73-****907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民政局
2026年9月10日
文件下载:标书代写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