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46-****528
电子邮箱:kfqhpsp@dy.****.cn
通讯地址:**市府前大街59-1****中心三楼西****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辽河路以南、东八路以西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1日 至 2026年9月17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在1#生产车间内规划安装2台UND225型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II类射线装置),用于连续油管的原材料(不锈钢钢带)及连续油管焊缝进行探伤(接长线机组、连续油管重绕线机组各1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辐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设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指定专职负责本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辐射工作岗位,落实岗位职责。
2.制定并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分装、运输登记制度,使用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等,建立辐射安全管理档案。
(二)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防护工作
1.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再培训。制定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辐射相关工作,严禁未参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事辐射工作。
2.按照环境保护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部令18号)的要求,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辐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3.辐射工作人员须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并使用辐射巡测仪对现场进行巡测,确保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要求。
(三)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工作
1.射线装置设置于铅房内,铅房四周屏蔽体、防护门、室顶均采用铅钢复合结构,铅房顶部设置通风口,并在外部设置防护罩,穿线口外侧设置防护罩,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接受的辐射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规定的标准限值
2.辐射工作场所实施分区管理,设置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要求的警戒线、警告标志等。
3.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 第31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18号)等文件要求,制定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对辐射工作场所定期开展监测,做好监测数据的记录工作。
(四)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运营期无放射性废气产生。射线装置电离空气产生的臭氧、氮氧化物经铅房配套的机械通风装置外排。
2.本项目运营期无放射性废水产生。
3.本项目运营期无放射性固体废物产生。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退役时,可将设备去功能化(无法开机曝光)后报废处置;若设备可以正常运行,也可经监管机构批准后,转移给其他已获许可的机构。
(五)制定并定期修订辐射事故应急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若发生辐射事故,****环境局、****委员会等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