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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时间:2026年9月11日 13:05
****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121MA7920J0XD):
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 修正)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 修订)第七十三条规定,我局对你单位2021年12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的欠税情况送达催缴通知书,具体催缴文书内容见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疏税二所通【2026】1019号)(以下简称1019号通知书)。送达人员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钟小平(电话号139****1505)无法取得联系,实地也查无此单位,根据你单位登记注册地址“****地区**县****10块地1区1栋2层卖场2号”进行邮寄送达,送达结果为查无此人-单位,邮件退回,1019号通知书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1019号通知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1019号通知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总局****税务所办公室领取1019号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县托克扎克镇人民北路3****总局****税务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8-****909 联系人:马晓俊 艾尔西丁﹒艾力木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疏税二所通【2026】1019号)
****总局****税务局
2026年9月11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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