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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赤港河和长脚港河河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赤港河和长脚港河河道工程
建设地点:******农场
建设单位:****港城经济区管理员会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91-****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