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召开《**县岷江**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及征集听证代表的通告
2026-09-11 14:49
****关于再次召开《**县岷江**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及征集听证代表的通告
为更加精准、科学、有效地保护饮用水水源,**县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订调整了《**县岷江**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我局决定再次召开《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现就召开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10月10日(星期六)上午9:30
二、听证地点
****附三******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三、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的意见和建议。
《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如下:xxx
四、听证代表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本市连续居住满1年;
3.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口头表达能力。
五、听证代表的组成
(一)听证代表限定13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司代表、社会公众代表等13人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的确定。听证代表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听证会组织者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选中遴选产生听证代表。超出名额则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环境局委托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报名后未遴选为听证代表的,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建议。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8:00
七、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听证会并发表意见者均可报名,请填报《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qq.com邮箱。我局将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参加听证会人员。
(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水生******区春华路西段553号),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833-****190。
八、听证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代表。
(二)听证代表应当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水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对《调整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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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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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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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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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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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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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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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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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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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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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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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意见要点 |
注:本人意见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