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旅顺西站两部电扶梯梯级缺失安全限制系统安装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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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顺西站两部电扶梯梯级缺失安全限制系统安装项目

单一来源邀请函

项目编号:****

****:

****就旅顺西站两部电扶梯梯级缺失安全限制系统安装项目单一来源,特邀贵单位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概况

1.1本谈判项目发邀人:****。

1.2本谈判项目名称:旅顺西站两部电扶梯梯级缺失安全限制系统安装。

2.谈判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次谈判内容:顺西站两部电扶梯梯级缺失安全限制系统安装合同内容。(详细内容见附件)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2具有电梯制造单位蒂升****公司授权许可。

3.3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6结算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其他要求:

3.9.1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3.9.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9.3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4.对投标文件的要求标书代写

4.1投标文件应包含商务、技术内容。需要递交标书3套,1正本、2副本。标书代写

4.2商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4.2.1投标函(附件2);

4.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2.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2.5授权委托书;

4.2.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4.2.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4.2.8投标单位资格审核材料(第④⑤⑥投标人自主选择):

①资质证明类证书复印件;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③近期合同资料复印件;

④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复印件;

⑤银行资信证明;

⑥经审计的近2年财务报表。

4.2.9免费零部件明细表、合同期内零部件价格表。

4.2.10其他能提供的优惠条件。

4.3.技术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4.3.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附工程经理、各工种负责人名单及相应的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数量等);

4.3.2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保证措施和承诺;

5.对投标文件的认可标书代写

5.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5.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1.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5.2.1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印章的;

5.2.2不****公司或未经上级法人授权的;

5.2.3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标书代写

5.2.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标书代写

5.2.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中主要条款未响应的;标书代写

5.2.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标书代写

5.2.7招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2.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标书代写

5.2.9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行贿手段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标书代写

5.2.10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标书代写

5.3****小组确定。

6.合同

旅顺西站两部电扶梯梯级缺失安全限制系统安装合同(见附件1)。

7、采购文件的获取标书代写

7.1自行到《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获取。

7.2响应人获取了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参加本项目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单一来源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标书代写

8、响应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8.1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 2026 年9月 21 日 09:00 时前,响应文件密封送至 ****经营管理部1101室 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535-****037 。标书代写

8.2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8.3邮编:264001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发邀人:****

地 址:**市**区环海路60号

邮 编:264001

联系人:陈家庚

电 话:0535-****173

11.附件

11.1旅顺西站两部电扶梯梯级缺失安全限制系统安装合同

11.2投标函

附件1

旅顺西站

两部电扶梯梯级缺失安全限制系统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2026—AQ—

甲 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慧征

住 所:**市**区环海路60号

乙 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汀

住 所:**市**口区国资创新大厦30楼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26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旅顺西站电扶梯梯级缺失安全限制系统安装服务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 本着自愿、平等和诚信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维修内容及范围

(一)设备基本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故障原因

处理方法

1

自动扶梯

蒂森

FT823.****.050

2

梯级缺失安全限制系统缺失

安装

2

3

(二)所需更换的配件及价格:

序号

配件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不含税金额(元)

税率

含税总金额(元)

合计:

第二条 设备维修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使用零部件必须是蒂升电梯正规厂家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要求,经有相关资质技术人员确认完全符合电梯运行的安全技术条件后交付使用。

第三条 设备维修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确定采用现场安装方式:

(一)乙方应派出足够的、业务熟练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部件的更换安装。

(二)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指派一名本方技术人员,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

(三)设备修复完成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第四条 合同期限

自 2026 年 9 月 25 日起至 2026 年 10月 31日止。

第五条 维修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本合同总价款,经双方协商确定采用以下结算方式:

设备维修费用总价(含增值税)大写: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 %,增值税 ¥ 元。本合同总金额包括安装费、配件费等全部费用。费用组成明细见双方签认的配件销售报价单。

(二)支付方式:乙方交付设备后,向甲方提供有甲方签字的“配件销售报价单”(明确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等)和合法有效的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上述材料并核实无误后,甲方收到乙方上述材料并核实无误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97%,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

工程款给付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总造价百分比

金额(人民币)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

97%

质保期结束并通过验收

3%

(三)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分行

银行账号:4003 1580 95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29359Y

开户银行:****银行**西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160********22125254

单位地址:**市**区环海路60号

电 话:0535-****092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四)发票约定。

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 5 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或发票联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六条 设备的验收

(一)验收标准。

乙方对设备维修后,应使设备符合国家及合同约定的维修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二)验收。

1.配件的验收。

(1)配件送达现场后,双方应共同对配件的数量、型号规格等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进行验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若乙方所供配件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_10_日内予以更换。若乙方未能在_10_日内更换符合约定的设备配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维修结束后,双方应对实际发生的设备配件数量进行核对,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如采取据实结算方式,则配件费用应以实际发生的维修配件数量为准结算。

2.设备调试验收。乙方在设备调试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并向甲方提供书面调试结果报告。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字确认,视为故障已被修复。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支付维修费用。

(二)根据设备维修的需要配合乙方的维修工作。

(三)按合同约定验收设备。

(四)验收设备时发现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五)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重新计算,并在乙方弥补前拒绝进行维修结算。

(六)有权要求乙方将维修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岗位任职资格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甲方备案。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须具备本合同设备维修的相应资质,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设备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三)应保证维修所用配件是同品牌原装正品。如确需使用非同一品牌原装正品或旧配件的,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配件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四)应严格执行双方约定的各项工时费、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配件、维修质量、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五)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修复的设备交付甲方验收使用。如遇不能按时完成修复或办理交接时,乙方应在规定时限届满前至少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将延时理由、预计延时期限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时,甲方同意的,则时限相应**;甲方不同意的,按照乙方逾期交付处理。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设备维修服务工作转包或分包。

(七)对于因乙方人员的过错或乙方提供的配件质量问题引起的设备故障,乙方应当负责免费维修,并承担相应损失。

(八)乙方人员在甲方单位提供维修服务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出入检查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第九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并符合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二)配件更换后的质保期为 _12_个月,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计算。

(三)质保期内,乙方承诺,当设备维修(更换)配件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工作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_2_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调试或更换。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四)质保期内,因乙方配件更换或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设备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同时,对维修或更换的配件,从返修竣工后甲方验收确认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五)设备因同一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达到相应质量标准,同时承担相应费用及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乙方逾期交付维修设备的,从应交付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 20 %。逾期交付超过 5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按合同总金额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不能按时修竣或办理交接时,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延时理由、预计延时期限通知甲方的,按合同总金额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无故逾期支付乙方维修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支付维修费的 0.5 %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 20 %。

(五)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 20 %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等。

(七)乙方提供服务未达甲方要求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或设备损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因违约方行为造成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四)甲方逾期 10 日未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经乙方维修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达 3 次及以上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全新、非原厂配件的。

4.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设备配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设备发生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的。

6.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或丧失履行本合同合法资质的。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足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等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市**区环海路60号****安全管理部

邮政编码: 264001

收件人: 陈家庚 手机号码: 139****5127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市**口区联合路6A号国资创新大厦30层

邮政编码: 116021

收件人: 孙晓庆 手机号码: 182****0554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需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 六 份,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一)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对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冲突时,以补充合同为准。

(三)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四)本合同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五)本合同所列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附件:配件销售报价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 (甲方名称)与 **** (乙方名称)旅顺西站电扶梯梯级缺失安全限制系统安装合同(合同编号 2026—AQ— )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 %)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工程,同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

2. 我方己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我方自愿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容易造成误解事项的权利

3. 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书中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实施,并在合同书中规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 天(日历天)内竣工工程质量达到 的要求

5.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服从贵方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6. 一旦我方中标,贵单位的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内容标书代写

7、我方承诺:我方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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