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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6-09-07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26日-8月31日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856、****886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 |
| 淄环审〔2026〕71号 | **** | 铝镍合金氢化催化剂及铝酸钠自动化改造项 | |
| 淄环审〔2026〕72号 | ****公司 | 年产1700吨染色针织布、染色纱线项目 | |
| 淄环审〔2026〕73号 | **沃源****公司 | 年产6600万米印花仿蜡染面料技术改造项目 | |
| 淄环审〔2026〕74号 | ******公司 | 年产10000吨二氧化硅水溶胶项目 | |
| 淄环审〔2026〕75号 | ****公司 | 聚三氟氯乙烯中试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