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草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审批
云南-昆明-盘龙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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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草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1 15:36:42

《**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草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要求,依法对《**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一)决策事项名称:《**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草案)》

(二)评估责任主体:****

(三)决策事项内容简介:依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众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规定(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开展全面研判,主要评估:

《规定(草案)》****政府、部门履职、行业经营、基层治理、社会舆论带来的潜在影响;
责任明确、监管细化可能产生的执行难点和落地风险;
负有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经营者)的接受程度及相关诉求;
预判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提出针对性防范化解措施,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
三、公众意见征集范围

**省行政区域内与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社会公众。

四、公众反馈主要事项

(一)对《规定(草案)》出台实施的总体看法和评价;

(二)认为决策实施可能产生的履职压力、行业影响、基层执行困难等稳定风险;

(三)风险防范化解方面的意见建议;

(四)其他涉及社会稳定方面的相关意见。

五、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信函、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请注明“稳评公示意见”,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并署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总队

联系地址:**省**市**区**路1119号

联系电话:0871–****5165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附件《**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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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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