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二、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三、业绩要求: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 业绩牵引指标: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下述指标项中选择1- 2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1—2个指标项。 四、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五、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六、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无。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八、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查询网页截图,****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犯罪记录(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单位行*犯罪及个人行*犯罪情况,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方式: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罪-行*罪/单位行*罪-打开法院层级-选择全部-在当事人处输入查询对象名称),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须显示查询时间)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5.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