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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2017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 300 万吨石灰岩开发项目及配套新型材料精深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 300 万吨石灰岩开发项目及配套新型材料精深加工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石牙镇西**牛角塘 村以西约 2km 处的龙依山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 45201m2(267.8 亩),其中生产区 41951m2 ,生活区 3250m2 。生产区建设厂房仓库建筑占地面积 24504.53m2 ,安装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生活区建设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用房等建筑等。
联系人:韦总
联系电话:191****8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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