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吨机械配件建设项目

审批
江苏-镇江-丹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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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81MA1NDRMP9Y吉兴华
蒋彤兴**省**市**市
**市珥陵镇黄埝村(丹金溧漕**)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000吨机械配件建设项目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省**市**市 **市珥陵镇黄埝村(丹金溧漕**)
经度:119.601290 纬度: 31.832500****环境局
2025-10-09
镇丹环审〔2025〕181号****
2019-10-18950
140****
****1181MA1NDRMP9Y******公司
****1181MA24UUQC3P**迈****公司
913********668839K2025-09-01
2026-08-142026-09-11
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建改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机械配件2000吨/年机械配件2000吨/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覆膜砂组芯铸造生产线:覆膜砂-制芯-组芯造型-熔炼-浇注-落砂-切割-打磨-热处理-抛丸-检验-成品入库 硅溶胶熔模铸造生产线:熔蜡-射蜡成型-组树-制壳-干燥-脱蜡-焙烧-熔炼-浇注-落砂-切割-打磨-热处理-抛丸-检验-成品入库覆膜砂组芯铸造生产线:覆膜砂-制芯-组芯造型-熔炼-浇注-落砂-切割-打磨-热处理-抛丸-检验-成品入库 硅溶胶熔模铸造生产线:熔蜡-射蜡成型-组树-制壳-干燥-脱蜡-焙烧-熔炼-浇注-落砂-切割-打磨-热处理-抛丸-检验-成品入库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普**粪池预处理后托****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蜡处理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碱液循环喷淋洗涤吸收塔”装置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1)排放。综合车间切割、打磨、抛丸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2)排放。抛丸车间抛丸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3)排放。熔蜡、组树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4)排放。制壳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5)排放。制芯、浇注、危废贮存设施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6)排放。焙烧、熔炼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碱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7)排放。落砂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并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8)排放。锅炉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燃烧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一根8高米排气筒(FQ-009)排放。蜡处理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碱液循环喷淋洗涤吸收塔”装置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1)排放。综合车间切割、打磨、抛丸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2)排放。落砂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并至综合车间抛丸工段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2)排放。抛丸车间抛丸、打磨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3)排放。熔蜡、组树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4)排放。制壳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5)排放。制芯、浇注、危废贮存设施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6)排放。焙烧、熔炼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碱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7)排放。锅炉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燃烧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一根8高米排气筒(FQ-008)排放。
根据实际建设需求调整①抛丸车间打磨废气合并至抛丸工段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排气筒(FQ-003)达标排放,②落砂废气合并至综合车间抛丸工段布袋除尘器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悬浮物(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酚类(吨/年) 甲醛(吨/年) 氯化氢(吨/年)
0 0.072 0.072 0 0 0.072 0.072
0 0.091 0.252 0 0 0.091 0.091
0 0.02 0.0252 0 0 0.02 0.02
0 0.0017 0.0022 0 0 0.002 0.002
0 0.0241 0.0324 0 0 0.024 0.024
0 0.021 0.144 0 0 0.021 0.021
0 0 0 0 0 0 0 /
0 0 0.044 0 0 0 0 /
0 0.0189 0.1891 0 0 0.019 0.019 /
0 2321 1.2314 0 0 2321 2321 /
0 0.0258 0.0874 0 0 0.026 0.026 /
0 0 0.0046 0 0 0 0 /
0 0 0.001 0 0 0 0 /
0 0.0034 0.0082 0 0 0.003 0.00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处理厂接管标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托运****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化粪池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的日均值浓度及pH值范围均符****处理厂的相关接管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碱液循环喷淋洗涤吸收塔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蜡处理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碱液循环喷淋洗涤吸收塔”装置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1)排放。 项目蜡处理工段排气筒(FQ-001)氯化氢排放标准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2 布袋除尘器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综合车间切割、打磨、抛丸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2)排放。落砂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并至综合车间抛丸工段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2)排放。落砂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并至综合车间抛丸工段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2)排放。 切割、打磨、抛丸、落砂工段排气筒(FQ-002、FQ-003)烟粉尘(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3 布袋除尘器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抛丸车间抛丸、打磨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3)排放。 打磨、抛丸工段排气筒(FQ-003)烟粉尘(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4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熔蜡、组树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4)排放。 熔蜡及组树工段排气筒(FQ-004)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标准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5 布袋除尘器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制壳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5)排放。 制壳工段排气筒(FQ-005)烟粉尘(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6 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 制芯、浇注、危废贮存设施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6)排放。 制芯及浇注工段排气筒(FQ-006)烟粉尘(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限值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甲醛、酚类排放标准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7 碱喷淋+布袋除尘器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 焙烧、熔炼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碱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7)排放 项目焙烧及熔炼工段排气筒(FQ-007)颗粒物、SO2、NOx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
8 布袋除尘器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抛丸车间抛丸、打磨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米排气筒(FQ-003)排放。 打磨、抛丸工段排气筒(FQ-003)烟粉尘(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9 低氮燃烧技术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锅炉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燃烧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一根8高米排气筒(FQ-008)排放。 燃气锅炉排气筒(FQ-008)颗粒物、SO2、NOx满足**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所有设备合理安排车间平面布局、厂房隔声,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以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东、西、南、北侧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场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该项目固废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熔炼炉渣、废砂、废金属屑、废钢丸、废砂轮、除尘灰渣由******公司统一回收利用;酸渣、废活性炭、喷淋废液集中收**全暂存,委托****集中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企业设有1个危险废物暂贮库,占地面积为10m2;1个一般固废暂贮库,占地面积80m2。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的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给水:依托当地自来水管网;供电:当地供电管网统一供给给水:依托当地自来水管网;供电:当地供电管网统一供给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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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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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