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决定于2026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规定,****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特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向公众公示企业产排污状况,****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省****经济开发区通富路2号 法定代表人:刘秀明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199****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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