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 UPS电源 | 商宇、山特、科士达 | HP11106H、C6KS、YDC9106H | 台 | 3 | 否 | 是 | 是 | 一、技术规格及要求1.采用高频型UPS,220V输入输出,容量不低于6kVA/5.4kW,且UPS主机与蓄电池应为同一品牌。2.输入功率因数>0.99(100%、50%、30%非线性负载时)。3.输入电流总谐波成份:100%额定非线性负载≤5%,50%额定非线性负载≤8%,30%额定非线性负载≤11%。4.输出额定电压应AC220/230/240V可调。5.输出波形失真度:正常工作、额定阻性负载≤0.8%;电池逆变工作、额定阻性负载≤0.8%,电池逆变工作、额定非线性负载≤2.8%,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CMA认证通过的同系列的第三方检验报告佐证,并加盖厂家公章。6.为保障UPS旁路切换时的零毫秒无缝切换,旁路逆变转换时间(逆变→旁路,旁路→逆变)应≤0.0ms,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CMA认证通过的同系列的第三方检验报告佐证,并加盖厂家公章。7.应具备直流冷启功能及无电池开机功能,确保紧急情况下可开机调试。8.系统效率:100%阻性负载时≥95.5%,50%阻性负载时≥95.8%,30%阻性负载时≥94.6%;过载能力:输出功率为额定值的125%时,主机工作时间应≥10.1min,投标时提供具有CNAS、CMA认证通过的同系列的第三方检验报告佐证,并加盖厂家公章。9.UPS主机人机界面应配置LCD显示屏,同时应配置LED故障、状态显示灯,方便现场运维;主机具备电池自检功能,操作面板可显示电池剩余电量。10.UPS主机须标配RS232端口,可选配SNMP卡及AS400继电器卡,免费提供通讯协议及监控软件,软件应支持大部分常用操作系统。可支持本地监控,或多台UPS主机集中监控。11.UPS主机可选配SNMP卡,支持远程监控与故障提醒,提醒方式不少于两种(网页、邮件、短信、APP等均可),同时支持网页版监控,集中监控,邮件提醒,远程开关机,电池放电测试,服务器关机功能。投标时须提供由厂家出具的满足上述要求的功能截图作为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家公章。12.为保障产品售后、质量可靠,供应商所投设备生产厂商原厂服务技术人员应取得具有特种电工类操作资质至少3人。13.UPS应满足站房内所有监测设备(含辅助设备)稳定运行至少4个小时及以上,确保监测设备稳定运行。二、售后及其他要求:(一)技术服务与响应1、提供7*24小时在线技术支持。2、在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或网络予以响应,并提供初步解决方案。根据故障级别,提供明确的现场服务响应时间承诺(例如:紧急故障4小时内工程师到场)。(二)质保与正品保证:3、质保期不低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4、为保证采购人权益,商品合法渠道来源性及正品保证,供应商需提供原厂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原厂厂家公章。中标供应商须在设备发货前,提供所有设备的出厂序列号。5、设备必须为原厂原封新机,拒绝任何形式的改配、翻新或返修机。采购人有权在验收时邀请原厂工程师进行现场验机,如发现不符,有权拒收并追究违约责任。(三)交付、安装与接入:6、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完**装、调试及最终验收。(四)费用承担:7、运输费、包装费、税费、安装费及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报价包含成本、包装、制造、运杂、装卸、利润、保险、人工、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供应商须安排专人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排技术人员负责上门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采购人不接受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快递邮寄、物流运输等)送货方式。(五)中标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派专人来办理货物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将货物送到指定位置,否则合同作废。安装地点分别为南市区12号地块、和谐公园、滚兔岭站点。 |
| 2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 蓄电池 | 商宇、山特、科士达 | GW12120、C12-120、6-FM-120 | 台 | 48 | 否 | 是 | 是 | 一、技术规格及要求1.本项目应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单节蓄电池标称电压12V,单节蓄电池容量:≥120Ah。2.本项目UPS主机与蓄电池应为同一品牌。3.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应≥98.36%,投标时须提供本项目蓄电池同系列盖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并加盖厂家公章。3.安全阀要求:应具有自动开启和的功能,开启压力应在17.20~17.40kPa,压力应在15.40~15.50kPa之间。4.气体析出:在20℃及单体蓄电池电压为Uflo(V)浮充条件下Ge≤0.007mL,在20℃及单体蓄电池电压为2.4(V)充电条件下Ge≤0.03mL。投标时须提供蓄电池同系列盖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并加盖厂家公章。5.蓄电池端电压均衡性,开路应≤32mV,浮充应≤4mV,放电应≤0.14V,投标时须提供本项目蓄电池同系列盖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并加盖厂家公章。6.热失控敏感性:经完全充电后,在(25±5)的环境中,以(2.45±0.1)V/单体的恒定电压(不限流)连续充电168h,应满足蓄电池温度≤29.6℃,每24h的电流增长率应≤30.60%。7.短路电流与直流内阻:计算短路电流应≤5750A。阻燃性能:蓄电池壳、盖、安全阀、连接条保护罩应符合GB/T2408-2021中第8.4.2条HB(水平级)和第9.4条V-0(垂直级)的要求。10.本项目每台电池柜可安装1组蓄电池,每组蓄电池应配套独立的蓄电池开关。11.本项目报价应包含蓄电池间的连接线缆,及电池组到UPS主机的连接线缆。二、售后及其他要求:(一)技术服务与响应1、提供7*24小时在线技术支持。2、在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或网络予以响应,并提供初步解决方案。根据故障级别,提供明确的现场服务响应时间承诺(例如:紧急故障4小时内工程师到场)。(二)质保与正品保证:3、质保期不低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4、为保证采购人权益,商品合法渠道来源性及正品保证,供应商需提供原厂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原厂厂家公章。中标供应商须在设备发货前,提供所有设备的出厂序列号。5、设备必须为原厂原封新机,拒绝任何形式的改配、翻新或返修机。采购人有权在验收时邀请原厂工程师进行现场验机,如发现不符,有权拒收并追究违约责任。(三)交付、安装与接入:6、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完**装、调试及最终验收。(四)费用承担:7、运输费、包装费、税费、安装费及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报价包含成本、包装、制造、运杂、装卸、利润、保险、人工、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供应商须安排专人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排技术人员负责上门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采购人不接受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快递邮寄、物流运输等)送货方式。(五)中标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派专人来办理货物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将货物送到指定位置,否则合同作废。安装地点分别为南市区12号地块、和谐公园、滚兔岭站点。 |
| 3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 电池柜 | 定制 | z-16 | 台 | 3 | 否 | 是 | 是 | 需要提供运输、安装服务。分别为南市区12号地块、和谐公园、滚兔岭站点。 |
| 4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 辅材 | 其他 | 其他 | 台 | 3 | 否 | 是 | 是 | 电池连接线、主机到电池柜连接线、接线端子、直流空开等辅材。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加急标书代写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