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建、东塘、****水厂药剂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投标人(全称):****人(乙方)
乙方中标**市大建、东塘、****水厂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现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文件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规格、单价、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 | 单价 | 主要技术参数 |
| 1 | 聚丙烯酰胺 | 包装 25kg/袋 | 3180.00 元/ 吨 | 阴离子、固含量≥88%、分子量 ≥600万,品牌:隆高生物 |
二、合同价款:
合同总金额:159000.00元,壹拾伍万玖仟元整,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含税,包含货物、包装、运输、送货到厂等全部费用),按实结算。
三、质量标准:符合GB17514-2017标准。
四 、供货方式:批次供货(每批次不少于10吨)。
五、到货时间、运输方式及费用:
乙方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及时送货到位。运输方式由乙方安排有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运输途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运输费、装卸费均由乙方承担。
六、交货地点:
****处理厂或****处理厂或冷****处理厂。
七、验收标准、方式:
按GB17514-2017标准及采购公告约定技术参数要求验收。乙方随货提供产品出厂批次检验报告;甲方收到货物后七日内完成随机检测抽样。甲方若对检测结果有质量异议,应当在收到货物后30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质量异议,并附检测记录或检测报告。乙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3日内到场核实处理。
乙方对甲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若复检判定产品不合格,复检产生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复检判定产品合格,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有效发票、采购人确认的送货单、出厂批次检测报告(有现场取样时,还须有现场取样检测报告)二个月内一次性转账付清该批次货款。如该批次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批次全部货款。
九、违约责任:
若单批次货物经甲方检测或第三方复检判定质量不符合合同、GB17514-2017 标准约定的,甲方有权对该批次货物作全部拒收处理。乙方须在甲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将不合格货物回收,承担全部运回、装卸、处置等一切费用,并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重新供应合格货物,****水厂连续生产运行。
供应产品质量不合格,产生的检测费、复检费和甲方紧急应急采购的货物差价、人工处置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药剂采购金额0.5%-1%的违约金,单次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该批次货物合同价款的20%。
若因乙方供应不合格药剂,造成污水处理出水水质超标、生产、停产设备损坏、水质安全事故、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公益赔偿等情形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 赔偿金、抢修费、处置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任意批次货款中直接抵扣上述损失费、违约金等各类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同一合同履约期内,乙方累计出现2次及以上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采购合同,乙方须承担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后达成的书面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2026年9月11日起至2027年9月10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其他约定: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