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中际代理(平) 2026-006
二、项目名称:********工厂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年06月05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市**区麻屯镇林沟村三组**大道79号
被投诉人:****
地 址:**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西梯10楼)
相关供应商:**丽智****公司
地 址:**省**市**区薛家镇寒山路1号B1幢4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针对人员资质公示质疑,曲解法律规定、回避诉求,未落实采购人信息公开及核查义务;投诉事项2:被投诉人针对技术商务佐证材料、业绩证书真实性质疑,无任何核查流程,仅凭话术笼统驳回,属于典型敷衍履职;投诉事项3:被投诉人针对节能证书合规性质疑,未专项核验、未核查证书状态,草率结案,评审核查存在重大疏漏;投诉事项4:被投诉人针对资格证明材料质疑,未复核投标资料,默许以承诺函替代实体资质材料的违规情形,程序严重违法;投诉事项5:被投诉人整体质疑答复程序严重违法,普遍存在答非所问、无核查、无依据、转嫁举证责任的履职乱象;投诉事项6:代理机构收到有效书面质疑后,未开展实质性核查、未调取资料核验、****委员会复核,属于程序违法、敷衍履职;投诉事项7:代理机构错误转嫁举证责任,以“专家已评审完毕”为由拒绝履职,严重侵害投标人公平竞争权益;投诉事项8:被投诉代理机构经核查明知中标人投标材料存在法定实质性废标情形,刻意隐瞒、无视违规事实、包庇违规投标,违法维持无效中标结果,属于严重履职违法;投诉事项9:被投诉人针对中标人低价竞标、疑似低于成本价质疑,答非所问、偷换概念,未依法核查低价履约风险,履职严重缺位。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三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2、4、5、6、7、8、9不成立,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一中标结果无效,由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财政局
2026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