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高中项目委托建设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更正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9-17,更正为:2026-09-27。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9-18 09:30:00,更正为:2026-09-28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9-18 09:30:00,更正为:2026-09-28 09:30:00。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pdf版)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27页
服务场所 (3.0分):投标人需在**市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得3分,不满足或无服务场所设置承诺不得分。(投标文件需提供有效的服务场所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无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整体删除
二、原招标文件第27页
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9.0分):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派出至少3名为其已经购买了社保的人员作为本项目技术人员,其中具有人力**和社会保障或职称改革部门颁发的工程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人。①每提供一名工程类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②每提供一名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③每提供一名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此项最高分9分。(投标人需提供拟派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至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在投标单位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作为证明材料,无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标书代写
更正为: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2.0分):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派出至少3名为其已经购买了社保的人员作为本项目技术人员,其中具有人力**和社会保障或职称改革部门颁发的工程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人:①每提供一名工程类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②每提供一名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③每提供一名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此项最高得12分。(投标人需提供拟派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至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在投标单位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作为证明材料,无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标书代写
三、原招标文件第29-34页
第五章 合同文本 仲恺高新区新高中建设项目委托建设管理合同。
更正为:第五章 合同文本 ****政府采购合同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9月1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详见招标文件。
名 称:****
地 址:**省**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277号人才服务大厦8楼
联系方式:0752-****860
名 称:****
地 址:**省**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52-****426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5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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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