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现对《**县那兵、****风电场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进行征询意见公示。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县**镇东**,总用地面积1.2368公顷。那兵风电场包括1处风电升压站,面积0.6288公顷;8处风电机组,面积0.3040公顷。地块编号为****。****风电场包括8处风电机组,面积0.3040公顷。地块编号为BLSFD-01至BLSFD-08。
二、规划主要内容
(一)用地布局规划
依据不动产权证书证载用途,范围内用地全部规划为工业用地。
(二)地块管控
1.建设容量控制
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总平等前期资料,确定本地块建设容量控制要求。所有地块均规划为工业用地,其中NBFD-01地块为升压站,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10%,建筑限高≤18米;其余地块为风电机组,无建筑物,在符合相关规划设计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暂不给定建设容量控制指标。
2.建筑退距控制
NBFD-01地块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基准距离为2米。各地块建筑退让用地红线、道路红线的距离及地块内建筑间距应符合《**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其补充规定、《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等相关规范要求。
三、规划依据
本次维护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壮族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壮族自治区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编制要点(试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划编制。
四、公示时间
2026年9月8日-2026年10月8日(30天)
五、公示地点
(一)****办公二楼公告栏。
****政府网站(http://www.****.cn/)。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以上内容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至****403(邮箱:****@163.com,联系电话:0778-****570)。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归****。
附件:1.区位图
2.土地使用规划图
3.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