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UPS电源电池更新项目(四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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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UPS电源电池更新项目(四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本级)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15:57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丹妮、赵凡、张聪聪
项目联系电话 029-****5920-804
采购单位 ****(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二环东段5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老师 029-****0778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5920-8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UPS电源电池更新项目(四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9-14 14:30:00,更正为:2026-09-17 09:3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9-14 14:30:00,更正为:2026-09-17 09:3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谈判文件第 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 要求中 “四、设备功能参数要求”增加(三十)单体电池重量≥28公斤。“七、其他”增加(五)电池必须为合同签订时3个月内生产的新电池,随货附原产地证明,电池生产原产地证明可官方查验。不得提供翻新电池和生产日期超3个月的库存产品。(六)货物验收时随机抽取一只同型号同批次电池进行抽检(抽检电池需供应商另行提供,不在本次货物采购数量范围内),查验电池品质,验收完毕后抽检电池交由供应商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级)

地址:****二环东段569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029-****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

联系方式:029-****5920-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妮、赵凡、张聪聪

电话:029-****5920-804

****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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