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政投审〔2026〕135号
****关于**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气象局:
报来《关于批复**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5〕16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气象局
项目统一编码:****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1栋四层高业务用房,占地面积约5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主要功能分布如下:****中心业务区(560㎡):****中心业务用房、特种作业装备室、设备维修室、档案室等;第二层为业务配套及公共用房(300㎡):****服务区、档案室等;第三层为公共用房(370㎡):业务用房、业务拓展用房等;第四层为业务区(370㎡):气象业务大平台、****指挥中心、信息网络机房、应急值班室。相应区域采购配套设施设备。
(二)场地清表4044平方米,在大院内建设基础配套设施,**门卫室、入口大门及台阶,****广场实施硬底化,配套生态停车位;铺设道路900平方米;实施市政排水和供电接入工程;建设大院围墙235米。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939.00万元内。资金来源:除上级相关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九届59次〔2025〕10号);《****政府关于划拨**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东府函〔2025〕228号);《关于**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6〕106号)。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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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县财政局、******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