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中心**岸防汛通道及岸线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19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中心**岸防汛通道及岸线整治工程 |
| 建设地点 | **市**区三灶镇**市**区,东起**路,西至科工路,南邻鹤港高速,北接2号主排河,与中心河湿地公园隔河相望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一、****中心**岸防汛通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区三灶镇**市**区2号主排**岸,东起**路,西至科工路,南邻鹤港高速,北接2号主排河,与中心河湿地公园隔河相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岸线进行整治升级,同时增设一条长约2.5km、宽7m的防汛通道。本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表。 |
| 环评机构 | **华****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及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排至三灶水质净化厂。 |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