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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投资〔2026〕35号
崇****改革局
关于**市**区**公园沿江基础设施洪水灾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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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市**区**公园沿江基础设施洪水灾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函》(江建函〔2026〕1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做好水毁修复工作,消除公园隐患、恢复设施及生态景观,保障市民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提升江边道路及配套设施的防洪抗灾能力,原则同意**市**区**公园沿江基础设施洪水灾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
四、建设地点:**市**区**街道**公园。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沿江道路地面修复850平方米、护栏修复110米及护坡修复约3500平方米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99.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9.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1.61万元,预备费59.2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请严格根据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控制性指标实施建设,原则上不得变更和突破。如在项目招投标完成前突破批复规模的,必须报我局重新批复实施方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应按规定报我局办理变更手续。项目批复后,请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将建设进展情况向我局报备。
崇****改革局
2026年9月10日
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公开 信息平台公开
崇****改革局办公室 2026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