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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二期)-四排村供热保障提升项目施工
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二期)-四排村供热保障提升项目施工
二、项目编号:****
三、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项目管理机构要求中增加“注: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按照(黑建规[2026]3号)文件中的市政公用工程要求配备。”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最后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未仔细阅读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
联系人:薛磊
联系电话:0469-****4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中源大道5717号
联系人:么佳平
电 话:132****1711
代理项目负责人:么佳平
电 话:132****1711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办公室
地 址:**县
电 话:0469-****906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建设局
地 址:**县
电 话:0469-****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