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行政许可程序,现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位置 | 许可内容 | 核发日期及 有效期 | 许可证号 | 备注 |
| 1 | **县元马镇郑子如私人住宅工程 | 郑子如 | **县元马镇鱼水井村108国道东侧 | 项目用地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78㎡,拟**五层框架(一至二层)砖混(三至五层)结构房屋一幢,总建筑面积406.39㎡。项目建成后高度17米,建筑密度100%,容积率5.21。 | 2026.9.4-2027.9.3 | 建字第**县****00052号 | |
| 2 | **县元马镇何佩科、何佩奎私人住宅工程(加建) | 何佩奎、何佩科 | **县元马镇沿河路58号 | 项目用地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225.6㎡,拟加建砖混结构第三层房屋局部,加建建筑面积16.56平方米。建成后建筑高度10.55米,建筑密度0.91,容积率2.47。 | 2026.9.8-2027.9.7 | 建字第**县****00053号 | |
| 3 | **县元马镇吴绍语私人住宅工程 | 吴绍语 | **县元马镇二号街西侧 | 项目用地为商业用地,宗地面积297.84㎡,拟**五层钢结构房屋一幢,总建筑面积316.2㎡。项目建成后建筑高度16.8米,建筑密度0.21,容积率1.06。 | 2026.9.11-2027.9.10 | 建字第**县****00054号 | |
| 4 | **县元马镇文虎、刘晓玲私人住宅工程 | 文虎、刘晓玲 | **县元马镇沿河路等2处 | 项目用地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93.16㎡,拟原址翻建五层框架(一层)砖混(二至五层)结构房屋一幢,总建筑面积414.51㎡。项目建成后高度17米,建筑密度95.88%,容积率4.45。 | 2026.9.11-2027.9.10 | 建字第**县****00055号 | |
| 5 | “**人”遗址保护利用建设项目 | ****旅游局 | ****村委会 | 项目用地性质为文化活动用地,宗地面积10054㎡,**建筑高度为21.6米的地上三层建筑物一栋,**建筑面积758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地块建筑密度37.1%,容积率0.75,绿地率13.2%,完成附属设施的配套建设等。 | 2026.9.11-2027.9.10 | 建字第**县****00045号 | 变更 |
附件1.**县元马镇郑子如私人住宅工程总平面图
2.**县元马镇何佩科、何佩奎私人住宅工程(加建)
3.**县元马镇吴绍语私人住宅工程总平面图
4.**县元马镇文虎、刘晓玲私人住宅工程总平面图
5.“**人”遗址保护利用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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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