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服务******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面统筹服务**。请各镇(******社服务中心、****中心、****中心、****服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检小站等现有服务**,****联合社、农民**社、农业服务企业、强村公司、行业协会等主体加强对接**,整合各类**要素,夯实遴选工作基础。
二、规范组织开展遴选。****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评审确定。各镇(街)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动员申报和资料收集等配合工作。严格落实发布遴选公告、评审确定主体、指导落地运营全流程工作。
(一)遴选工作程序。1.发布遴选公告。****政府官网、公众平台等,动员各类具有专业服务和资******社联合社、农民**社、服务企业、强村公司、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服务中心运营主体。
2.确定运营主体。由市农业农村局采取集体研究、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运营主体。运营主体可以是符合遴******社联合社、农民**社、服务企业等主体,也可以是联合体。
3.成立营。指导运营主体按建设标准开展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运营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准备经营场地,
置软硬件设施设备等,设置标识、标牌,按要求开展运营。
(二)申报条件。本次遴选对象为在**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社联合社、农民**社、农业企业、强村公司、****服务站点等单个主体或联合体。多主体组成联合体申报的,联合体须明确牵头单位、成员分工和责任划分。
本次遴选分为粮油种植类和特色产业类(蔬菜、林果、茶叶、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两个类别。****中心****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功能,也可单独设置。同一主体可申报一个类别,也可以粮油种植类为主类别同时申报拓展特色产业服务功能。具体遴选标准如下:
1.从事农业服务领域2年以上,具备较强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
2.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能力(育秧、耕整地、播种、精准施肥、病虫害防治、收获、烘干、仓储等机械作业服务),年服务地块面积不少于5000亩;
3.拥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原则上配备(或聘用)服务人数10人以上(其中固定人数占比50%以上),农机具保有量不少于60台(套)或农机具(设施)资产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面积(含有明确的手续的旧仓库、旧厂房、旧学校和闲置土地等面积)之和不少于2000平方米;
4.具有较强的**整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整合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类服务**;
5.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社会信誉,能够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应急救灾统一调度;
6.熟悉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法规政策与实操技能。
7.蔬菜、林果、茶叶、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特****服务中心,可在粮****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功能,也可以单独设置,具体遴选条件可由当地依据产业发展实际合理确定。
(三)注意事项。1.各镇(街)要认真做好遴选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充分了解遴选条件和程序。
2.申报主体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
3.遴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不得人为“垒大户”形成市场垄断,导致挤出中小服务主体。
4.各镇(****农业农村局做好遴选相关工作,做好遴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申报要求(一)申报时间:2026年9月11日—16日。
(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同时报送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文档;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主要包括:
1.《罗****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申报表》(原件);
2.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申报的,附联合体协议书;
3.近两年服务业绩台账(含服务对象、地点、环节、面积或数量、时间、收费)及佐证材料:服务合同、作业确认单(服务对象签字或盖章)、收款凭证等;
4.服务人员名册及职业资格证明(劳动合同、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植保无人机操作证、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登记证、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茶叶加工或评茶员等);
5.设备设施清单及权属证明(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时间、资产原值,附购置发票或评估证明、实景照片);
6.场地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或租赁合同,租期不少于3年),附平面图及实景照片;
7.产业专属资质:畜禽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环保手续、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协议;水产类提供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涉及苗种生产的提供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茶叶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
8.近两年财务报表或代理记账凭证,以及“信用**”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9.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投入品使用与生产(养殖)记录、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记录,快检能力证明或委托检测协议(如有);
10.产前产中产后**协议(不少于5份)、带动小农户名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申报主体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经各镇(街道)审核并加具意见后,于2026年9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扫描件)提交至****乡村产业股陈绮冰处,逾期不予受理。遴****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联系电话0766-****827。
四、遴选评审本次遴选工作由****统一组织评审确定。市农业农村局将采取集体研究、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运营主体。运营主体可以是符合遴选条件的单个主体,也可以是联合体。各镇(街)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动员申报和资料收集等配合工作。
五、严守工作纪律,加快工作推进1.要高度重视本次遴选工作,认真摸清本地服务**底数,细化遴选标准,优先在粮食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建设。
2.遴选全过程依法依规,严格按照遴选标准和程序开展公开遴选,严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杜绝人为“垒大户”、形成市场垄断,保护中小服务主体发展空间,择优遴选服务能力强、群众口碑好、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运营主体。
3.各镇(街)要认真做好遴选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充分了解遴选条件和程序。申报主体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
3.****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服务******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4.****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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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