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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水库工程
建设地点:**县**镇里良沟
建设单位:****
建设规模及内容:****水库以灌溉、人畜饮水为主****水库工程。工程建成后,水库年供水量为253.38 万m3,其中集镇供水量96.8 万m3/a(P=95%),农村人畜供水量22.31 万m3/a(P=95%,至设计水平年可解决**镇19822 人(集镇人口15000 人,农村人口4822 人)的饮水问题,灌溉供水量134.27 万m3/a(P=80%),下放生态环境水45.9 万m3/a。****水库,正常蓄水位717m,死水位692 .5m,水库设计洪水位718 .67m(P=3.33%)校核洪水位为719 .33m(P=0.5%),水库总库容262.2 万m3,正常蓄水位相应库容为224 万m3,死库容10.1 万m3,兴利库容为213.9 万m3。****水库工程等别为IV 等,规模为小(1)型,由水源工程与输水工程组成。主要建筑物有挡水建筑物(C15 自密实堆石混凝土重力坝)、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冲沙兼放空建筑物、供水管道工程及附属建筑物。
建设性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91****776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