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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年产10000吨环保吸附材料项目(阶段性)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环保吸附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马口镇高山村;
建设内容:3#球形吸附材料生产线暂未建设。1#条形吸附材料生产线、2#柱片状吸附材料生产线及其配套公辅设施、环保设施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建成。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2月14日;
联系人:毛经理;
联系电话:134****882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予以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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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